{"editorial":{"content_id":"9852672e-9677-487d-8387-a6107b9a7aab","slug":"ed-20261021-t-tbm-export-control","content_type":"insight","title":"盾构机出口新规:巴西买方应核对哪些条款与文件","summary":"中国商务部、海关总署 10 月 19 日发布 2026 年第 50 号公告,对盾构机等隧道施工设备实施出口管制,11 月 18 日起实施。","body":"中国商务部、海关总署 10 月 19 日发布 2026 年第 50 号公告,对盾构机等隧道施工设备实施出口管制,11 月 18 日起实施。CBI 对读原文发现,它不是一刀切的禁止出口:出口分「申请许可」和「登记取得凭证」两条路径,但公告没有列出哪些国家走许可路径。\n\n## 管的不止整机,还有刀盘、主驱动和再制造技术\n\n第 50 号公告列了三类物项。第一类是全断面隧道掘进机,包括各类盾构机和岩石隧道掘进机,以及专门为它设计的刀盘刀具、螺旋输送机、管片拼装机、主驱动系统等零部件和再制造技术。第二类是达到越障、涉水、越壕、爬坡任一参数门槛的步履式挖掘机。第三类是用于海拔 3,000 米以上地区、且同时满足公告全部性能条件的高原型湿喷机,以及公告列明的专用部件和技术([商务部公告原文](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zcfb/zc/art/2026/art_1628d886f39840489513af242f93517b.html))。\n\n管制针对 11 月 18 日起的出口,不追溯已在巴西的设备;但这些设备此后从中国进口、符合清单描述的专用备件,可能落在管制范围内。\n\n## 许可还是登记,公告没有点名国家\n\n公告写明:向「与中国存在争议的敏感国家和地区」出口须申请许可,未经许可不得出口;向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,「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」。公告没有列出敏感国家和地区名单,巴西属于哪条路径,原文没有说。\n\n在登记路径的条款中,公告要求出口经营者及最终用户承诺,未经许可不向与中国存在争议的国家和地区转移、提供这些原产于中国的物项。巴西业主或总包方作为最终用户,可能承担这项承诺义务;承诺的提交形式和办理方式尚待明确。\n\n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天答记者问时说,相关物项「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」,并表示「对符合规定的申请,中方将予以批准」,此前已向建立了出口管制对话机制的国家和地区作了通报([商务部答记者问](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syxwfb/art/2026/art_9b5963dea9e34cb586b693e2e576f2c1.html))。\n\n## 海关质疑期间,相关货物不予放行\n\n第 50 号公告要求,属于管制物项的,出口经营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「属于两用物项」并列明管制编码;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、指标、性能接近的,须注明「不属于管制物项」并填写具体参数、指标。填报信息存疑的,海关质疑期间不予放行。\n\n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在同日发布的第 52 号公告中规定:发货人收到质疑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,提交报关单、合同、发票、运输单据、情况说明和技术资料,加盖公章,外文材料附中文译本;海关自收到全部材料起 15 个工作日内判别或提请商务部鉴别,商务部自收到组织鉴别的完整材料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;提交或补充材料、检验检测等时间不计入,重大疑难情形不受时限限制([第 52 号公告](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zcfb/dwmygl/art/2026/art_f4727f0ca11a43bdb1a573b6bff6efe6.html))。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适用于所有两用物项,并非盾构机登记指南。\n\n两份公告都没有写已签合同的过渡安排。截至 10 月 21 日 08:53(圣保罗时间),CBI 检索商务部网站,未检出第 50 号公告的登记操作指引。CBI 葡语站 10 月 19 日的[同题资讯](https://chinabrazilinsight.com/pt/noticias/china-restringe-exportacao-de-tuneladoras-e-dragas-obras-de-infraestrutura)报道了管制本身。\n\n---\n\n**巴西买方的核对清单**\n\n| 要核对的 | 依据 |\n| --- | --- |\n| 设备或备件是否在第 50 号公告清单内(如 2B906、2A906、2E906、2B904、2B903、2A903) | 第 50 号公告 |\n| 中方出口商走的是许可还是登记路径 | 第 50 号公告;公告未列名单,本次检索未见另行公布 |\n| 最终用户承诺由谁作出、以什么形式提交 | 第 50 号公告;形式尚待明确 |\n| 报关单备注是否注明管制属性或参数 | 第 50 号公告 |\n| 被质疑时 7 个工作日内能否备齐材料 | 第 52 号公告第三条 |\n\n*数据说明:条文引自商务部网站 10 月 19 日发布的第 50、52 号公告与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,10 月 21 日查阅;公告未列明敏感国家和地区名单,本文不作推断。本文不构成法律或合规意见。*\n\n*本文由 CBI 编辑部基于公开资料整理和撰写,数据与引语均附出处。*","why_it_matters":null,"cbi_observation":null,"direction_tag":null,"primary_category":null,"secondary_topics":[],"content_level":"编辑整理","event_type":null,"audience_tags":[],"event_location":null,"verification_status":"unverified","published_at":"2026-10-21T12:00:57.958Z","display_date":null,"source_published_at":null,"source_url":"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zcfb/zc/art/2026/art_1628d886f39840489513af242f93517b.html","source_name":"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0号原文(商务部网站,2026-10-19)","source_language":null,"author_name":"编辑部","risk_level":"low","risk_flags":[],"opportunity_flags":[],"trend_signals":[]},"intelligence":null,"meta":{"canonical_url":"https://chinabrazilinsight.com/insights/ed-20261021-t-tbm-export-control","api_url":"https://chinabrazilinsight.com/api/public/content/ed-20261021-t-tbm-export-control","markdown_url":"https://chinabrazilinsight.com/api/public/content/ed-20261021-t-tbm-export-control?view=markdown","json_url":"https://chinabrazilinsight.com/api/public/content/ed-20261021-t-tbm-export-control?view=json","last_updated":"2026-10-21T12:00:57.959Z","platform":"China Brazil Insight","platform_url":"https://chinabrazilinsight.com"}}